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。
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。
1) 建设项目名称:日产200 kg氢气有机液储运氢示范性装置
2) 建设单位名称:合肥理谷新能源有限公司
3)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: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4) 项目建设地点:中科榆林能源技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
5) 项目建设内容:建设日产200kg氢气有机液储运氢示范性装置项目,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。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:2024年11月28日起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sFGHdMp6wTsEsm65-mNocQ
提取码: 2411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范工(建设单位) 侯工(环评单位)
邮寄地址:中科榆林能源技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
联系电话:0912-3880214
电子邮箱:251154369@qq.com
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,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,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